山东发布重要天气预报通知_山东发布重要天气预报通知最新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关于“山东发布重要天气预报通知”的知识。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1.山东省泰安市发布大雾黄色预警,未来几天的天气会发生哪些变化?
2.山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山东省泰安市发布大雾黄色预警,未来几天的天气会发生哪些变化?
?山东省泰安市发布大雾**预警,未来几天的天气会发生哪些变化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关注一下吧!?经过了前几天的降雪天气,这几天的气温也开始在回暖。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接下来的时间里就没有冷空气了。
?在11月17日的时候,山东气象局就发布了大雾**预警信号。就目前的情况上来看,德州、聊城、滨州、东营、济南、潍坊、枣庄等地方已经开始出现了能见度低于200米的强浓雾天气了,其中还有部分地区目前的能见度已经不足50米了。
? 就现在的天气状况来看,因为目前正处于大雾的状态。当大雾渐渐散开的话就会形成新一轮的降温和降水,也就是说在未来的几天里一只持续到周末,部分地区将会出现降水的过程。
?目前,有记者也前往山东省气象台进行了解,根据气象台的工作人员介绍称,因为受到冷空气的影响,所以在未来4到7天,将会有一次大风、降温和雨雪天气。所以说,小伙伴们赶紧准备好羽绒服,因为寒冷的天气即将来临。
?目前山东省泰安市发布的是大雾**预警,全市大部分地区目前的能见度小于500米,局部地区的能见度小于200米。因此,当地有关部门也做好了相关的防范准备。同时,气象部门也提醒出行的人员,要小心驾驶,多关注雾的变化,市民参与户外活动时要注意安全。老人及年幼的小孩,非必要不要外出。
?以上就是山东省泰安市目前的一些天气状况,包括对未来几天有可能出现的天气状况,小编都给大家总结出来,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山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大众日报济南讯 省气象台2月15日发布春节期间天气预报:2月17~24日,我省冷空气活动较频繁,其中两次较强,伴有降水,分别出现在17日和22~23日,但气温总体偏高。19~20日可能出现雾霾天气,一氧化碳中毒潜势较高,但对外出活动影响不大。
具体预报如下:
17日,全省天气多云转阴,鲁南地区有小到中雨,鲁西北地区有小雨雪,其他地区有小雨。预报各海区东南风转东北风6~7级,内陆地区南风2~3级转北风3~4级。17日早晨最低气温:鲁西北、鲁中山区和半岛内陆地区-3℃左右,其他地区0℃左右。
18日(初一),全省天气晴到少云。北风转南风,预报各海区5~6级,内陆地区3级左右。最低气温:鲁西北、鲁中山区和半岛内陆地区-5℃左右,其他地区-2℃左右。
19日(初二),全省天气晴转多云,有轻雾或霾等低能见度天气。南风,预报各海区5~6级,内陆地区3级左右。最低气温:鲁西北、鲁中山区和半岛内陆地区-2℃左右,其他地区1℃左右。
20日(初三),全省天气多云。东南风,预报各海区5~6级,内陆地区2~3级。
21日(初四),全省天气多云转晴。北风,预报各海区5~6级,内陆地区2~3级。
22~23日(初五~初六),全省天气多云转阴有小雨。预报各海区南风5~6级转北风6~7级,内陆地区南风2~3级转北风3~4级。
24日(初七),全省天气晴到少云。北风,预报各海区5~6级,内陆地区2~3级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布与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以下简称气象台站)为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第四条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工作坚持及时、准确、无偿的原则。第五条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一般由名称、图标和标准组成。
本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准由省气象主管机构另行制定。第六条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同时以中英文标识。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将该项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统筹规划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畅通、有效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渠道。第八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的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与气象主管机构建立联动机制,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和电信运营商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的有关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在本行业、本系统内的传播工作。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社会动员和参与机制,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大型公共场所设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员和公共场所应急联系人。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员和公共场所应急联系人应当协助气象主管机构、民政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情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第十一条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各级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第十二条 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发布、更新或者解除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应当标明发布台站的名称和发布时间,并指明气象灾害预警或者解除预警的区域。
同时出现或者预报可能出现多种气象灾害时,气象台站可以按照相对应的标准同时发布多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权限和业务流程由省气象主管机构另行制定。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第十四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商以及当地政府指定的网站,应当与气象台站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传播合作机制,畅通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传播渠道。第十五条 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海上交通、渔业生产、野外作业等高危行业应当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责任制度,畅通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渠道,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在学校、社区、机场、港口、车站、高速公路、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建设预警信号接收与传播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设施的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设施,不得干扰或者擅自占用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无线电频率。第十八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接到本级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蓝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在30分钟内向社会公众播发;接到橙色、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在15分钟内向社会公众播发。其中,接到台风、暴雨、暴雪、大风、沙尘暴、雷电、冰雹等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立即直播或者插播。
电信运营商接到当地气象台站发布的蓝色、**、橙色、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在15分钟内向预警区域内的手机用户传播。其中,接到台风、暴雨、暴雪、大风、沙尘暴、雷电、冰雹等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立即向预警区域内的手机用户传播。
今天关于“山东发布重要天气预报通知”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山东发布重要天气预报通知”,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